旨……直至第二十条:**“以巫蛊诅咒储君,图谋不轨。”**
每一项罪名宣读,皆有确凿证据支撑。尤其是关于“戊辰科会试”的记录,令全场哗然。许多当年参与考试的官员当场落泪,直言愧对天地良心。
刘瑾跪于堂下,起初尚强作镇定,后见证据确凿,终至面如死灰,伏地叩首:“臣……罪该万死。”
五月二十日,朝廷公布判决:
**“刘瑾依‘谋反大逆’律,凌迟三日,枭首示众;家属十六岁以上男子斩首,十五岁以下及女眷没为官奴;家产抄没充公,所得银两半数用于减免江南赋税,半数设立‘寒士助学银’,资助贫寒学子赴考。”**
行刑当日,菜市口人山人海。
第一日割三百五十刀,刘瑾犹能呻吟呼号;第二日加至五百刀,皮肉尽去,仅余骨架,犹睁目怒视;至第三日午时,终断气。刽子手割下其首级,悬于旗杆之上,风吹日晒,终化枯骨。
苏录未去观刑。
他在家中设香案,焚纸钱,祭奠所有因刘瑾之祸而蒙冤死去之人:代州那位跪死阶前的老农,唐伯虎府中不知所踪的家人,江西矿洞里白骨累累的役夫,还有那些未能登第便郁郁而终的寒门才子。
他低声祷告:“你们的冤屈,今日得雪一半。剩下的路,我继续走。”
风穿庭院,烛火摇曳,仿佛有人轻声回应。
此后月余,朝局渐稳。
六月初三,朝廷正式废除“额外税赋”七十二项,减免受灾地区田赋三年;
六月初八,科弊清查司公布最终报告,追回赃银四百余万两,牵连官员二百三十七人,其中六十八人斩首,余者或流放或罢官;
六月十五,武宗下诏重修《大明会典》,增设“宦官监禁条例”,严禁内臣干政,并命苏录参与编纂,专责“士风与科举”章节。
更令人振奋的是,七月十二,朝廷发布特赦令:
**“前因言获罪、贬谪废弃之士,如有真才实学,经核实后可重新起用。”**
唐伯虎的名字,赫然列于首批名单之中。
消息传至苏州,这位潦倒多年的才子正在街头卖画为生。听闻诏书到来,他怔立良久,忽然仰天大笑,继而痛哭失声,挥毫写下一副对联:
> **“一生疏懒成诗癖,半世飘零误酒名。”**
随后焚去所有旧稿,收拾行囊,北上京师。
八月初一,唐伯虎抵京,首访之地,正是苏录府邸。
两人相见,无须多言。苏录取出那幅《江南春色 图》副本,递予故人。唐伯虎双手颤抖,展开一看,泪水潸然落下:“这是我当年亲手装裱之作……他们拿走了真迹,却不知我早留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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