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灯
护眼
字体:

第133章 交换

首页 书架 加入书签 返回目录

,丁一先是气愤,再是暗喜。

上次丁一请丰公子来明州,想拿下茅山金矿,但因为茅山金矿有贷款,丰公子愤而离去,丁一事后几次道歉也没用,眼看就把丰家给得罪了。

就在这个当口,丁一听说茅山金矿发现新矿脉,他立刻意识到,这是和丰公子缓和关系的好机会!

只要把茅山新金矿送到丰公子手里,那以后自己的仕途,照样一片光明。

因此丁一听陈光明说,要准备动田大庆,他就想借此作为条件,打动陈光明,来换取茅山金矿。

可当他听说,田大庆是田明新的堂弟,便知道此事没那么简单,又犹豫起来。

确如刘一菲说的那样,丁一之所以选择田明新到人大当常务副主任,是为了让田明新帮自己掐住明州官场最后一道权力。

在县一级,干部任命从来不是任何一个人说了算,而是各方势力斗争妥协的结果。

在县一级,干部前端考察,大权把握在组织部手中。

组织部考察完毕后,便是县委常委会讨论通过。

常委会讨论通过后,交由人大常委会任命。

而丁一,在常委会中处于劣势,由于包存顺一方的阻挠,丁一推荐的人经常在常委会上无法通过。

丁一几次硬碰后,发现没有什么作用,后来田明新帮他出了主意,那就是利用丁一兼任人大常委会主任的优势,来拖延包存顺一方官员的任命。

既然你在县委常委会上挡我的人,那我就用人大的权力拖延你的任命!

不要小看人大,有些人说它是“橡皮图章”,起不到什么作用,只是举举手,发发言而已,这是不对的。

根据【人大和地方政府组织法】,县人大常委会可以决定副县长的个别任免;可以决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、组成部门局长的任免。

此外,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、委员;法院副院长、庭长、副庭长、审判委员会委员、审判员;检察院副检察长、检察委员会委员、检察员,也需要人大常委会任命。

田明新给丁一出了这个主意,丁一感觉田明新是个人才,便把他从宣传部副部长调到人大,成为他的铁杆,用来阻挡包存顺方人员的任命。

现在陈光明要拿田明新的堂弟田大庆开刀,丁一琢磨了一番,觉得可以帮助陈光明,拿下田大庆,田大庆不过是一个村支书,拿下就拿下了。田明新那里,再给他点其它补偿就是。

但前提是,陈光明要交出茅山金矿,送给丰公子。

陈光明盯着丁

温馨提示:亲爱的读者,为了避免丢失和转马,请勿依赖搜索访问,建议你收藏【笔趣库网】 m.biquku8.com。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!

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,可能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。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