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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三十章 咬人的狗不露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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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都十六年过去了。

    能审的话,不早就审了。

    于大章提到的阻力就是当地司法。

    龙岗无敌手、南山必胜客、海淀不倒翁……

    不明白的小伙伴可以去了解下。

    “不要有顾虑。”李钧眼神坚定:

    “该怎么查就怎么查,遇到困难随时向我汇报。”

    这就行了……于大章要的就是这句话。

    两个半小时后。

    锡城监狱。

    一间用于接待的办公室内,于大章拿着一份囚犯资料翻看着。

    刘金松,34岁,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……

    这份资料上的内容和马健调查的差不多。

    唯一不同的是,上面还记录着刘金松在服刑期间的表现和生活情况。

    服刑期间,刘金松曾有过多次翻供行为,但都因证据不足而未能成功。

    这也导致他迟迟没有获得减刑。

    无期徒刑不是非得将牢底坐穿。

    实际上,如果表现良好,服从监管,是可以申请减刑的。

    总共会减刑两次。

    第一次减为20至22年,第二次则是13至18年。

    也就是说,最少也要服刑13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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