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应昴一个进士,跑去吃和尚化得斋饭?抽分农户喂猪的水草?
事实是:当时朝廷在追讨浙江欠税,已经投降权豪的同知江应昴,明面上遵从了这个政令,却加倍执行,设立钞关,连和尚的斋饭都不放过,引起了众怒,在这次游园踏青中,才爆发了斗殴。
最后的结果也不过是朱正色等人被削籍为民,江应昴调任大理而已,张居正连续上了三份奏疏都是石沉大海。
殴打朝廷命官,朱正色还能恢复生员身份,还能考举人,考进士,说明的的确确是官绅勾结在一起。
殴打朝廷命官事情闹大了,苛责过甚、吹求过急、追欠民怨横生之类的奏疏,不断的进入了内阁,最终追欠之事不了了之。
这就是典型的倍之。
权力是自上而下,同样是自下而上的,所以张居正才反复申明,有敢挠公法,伤任事之臣者,国典具存,必不容贷,张居正现在当国了,有胆子就来倍之!高拱不处置,看看朝廷、看看他张居正会不会超级加倍就是了。
大不了就打一仗,斗争激化后,才能冲和。
稽税这种事,小民口袋里连银子都没有,都是铜板,能收几个钱?工本费够不够都另说。
(浙江处州府生员冯椿等,以本府同知江应昴笞辱生员,朱正色父朱昹乃呼引诸生数十人,高诉于分守参议方岳,岳不为理,椿等遂群殴岳,鼓噪而出。事闻得旨:生徒聚殴上官,大坏法纪,令抚按官竟其狱,无事姑息。于是论椿等十二人充军,正色等三十二人各黜为民。明穆宗实录五十三卷)
张居正思索了片刻说道:“有票即征,无票则不征,无票征税,伸手就砍头。票是催缴票,但凡是不持催缴票随意追缴,则以谋逆论,瓜蔓连坐,国典具存,必不容贷。”
稽税房稽税,都是发催缴票,没催缴票,随意设关征税,都是冒名顶替者,抓到一个就杀一个,抓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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