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,十六岁时家父被奸臣打压,发配岭南,路上还遇上了贼寇,几乎满门尽灭,我也就此流落江湖,所幸后续遇到的林小姐的长辈,对我颇为照拂,才了结恩怨走到现在……”
因为全都是实话,谢尽欢说起来自然没什么心虚,甚至想起过往遭遇,还有点感叹。
而叶云迟作为女夫子,听见这故事,那真是同情心泛滥,轻叹道:
“怪不得年纪轻轻,心志却如此坚韧。人活一世,各有各的苦处,能撑过来就好。”
“叶前辈也一样。”
谢尽欢颔首一笑,途径街边摊位,发现叶云迟扫了眼卖骨笛,就随手拿起一根,凑到嘴边尝试:
“嘟~呜呜……”
骨笛属于很原始的乐器,如今多流行于北境草原,音色苍茫幽远极富感染力。
摆摊的小贩,闻声微微一愣,上下打量被气质女侠扶着的粗鄙武夫:
“哟呵,大侠还是个行家,北方过来的?”
谢尽欢轻笑了下:“常年走南闯北,略懂一些,谈不上行家,而且这也不是北方货,用的骨头取自黑鹫,产自岭南,掌柜打‘草原神鹫’的招牌,有点欺负外地人了。”
小贩眼神讶然:“取自山泽灵禽,怎么可能卖二两银子,不过大侠怎么知道出自岭南黑鹫?”
“音色不对。黑鹫在南疆食腐,不怎么飞,骨密度很大,草原神鹫据说永不落地,骨头很轻;虽然卖相处理过,两者看起来差不多,但这骨笛吹起来很闷,没那味儿,正常造假,都是用烽州那边的蛇雕冒充,掌柜的有点太省成本了……”
“唉,大侠确实见多识广……”
……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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