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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25章 终有一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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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冷啊。

比苏州河里的水还要冷。

他的视线开始模糊了。

周围那些狰狞的面孔,那些闪着寒光的刀尖,都开始变得重影,变得扭曲。

他突然想起了很多事。

想起了小时候在苏州城破庙里抢馊馒头的日子。

那馒头真硬,硌得牙疼,但他吃得很香,因为活着。

想起了后来被莫正平带走,那是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活儿。

再后来,他遇到了徐景曜。

那个总是笑眯眯的,没个正形的四公子。

“算了算了,本少爷大人有大量,不跟你这没见识的小屁孩一般见识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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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呐,赏你的!”

“给江小旗备一匹最稳的马!让他跟在我旁边!”

“我是徐景曜。江宠现在跟着我,过得挺好。他是锦衣卫的小旗,也是我徐景曜过命的兄弟。以后只要有我在,就有他一口饭吃,没人敢欺负他。”

江宠的嘴角微微动了动,扯出一个很难看的笑。

他的视线开始模糊。

意识正在飞快地消散。

他想起了那棵老树上的鸟窝。

那里面有半只烧鸡,还有两个馒头。

油纸包得很严实,应该不会凉得太快吧?

公子现在肯定饿坏了。

等那帮人走了,公子一定要找到那个记号啊。

那是咱们以前做牛痘实验用的记号,公子那么聪明,一定能看懂的。

吃了鸡,就有力气了。

有了力气,就能活下去了。

走马灯的最后,江宠想起的是那天在魏国公府,徐景曜把一碗热腾腾的鸡丝粥推到他面前,笑着说:“江宠,趁热喝,还得长个儿呢。”

那时候的粥,真香啊。

可惜,这次的鸡,我吃不上了。

“景曜……”

江宠的嘴唇动了动,却没有发出声音。

“……趁热吃。”

“别……别饿着……”

如果有下辈子。

我不做你的兄弟了。

兄弟是要同生共死的,我这次……食言了,先走了一步。

下辈子,我做你的狗吧。

狗忠诚,狗听话。

只要你不嫌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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