。
真冷啊。
比苏州河里的水还要冷。
他的视线开始模糊了。
周围那些狰狞的面孔,那些闪着寒光的刀尖,都开始变得重影,变得扭曲。
他突然想起了很多事。
想起了小时候在苏州城破庙里抢馊馒头的日子。
那馒头真硬,硌得牙疼,但他吃得很香,因为活着。
想起了后来被莫正平带走,那是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活儿。
再后来,他遇到了徐景曜。
那个总是笑眯眯的,没个正形的四公子。
“算了算了,本少爷大人有大量,不跟你这没见识的小屁孩一般见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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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呐,赏你的!”
“给江小旗备一匹最稳的马!让他跟在我旁边!”
“我是徐景曜。江宠现在跟着我,过得挺好。他是锦衣卫的小旗,也是我徐景曜过命的兄弟。以后只要有我在,就有他一口饭吃,没人敢欺负他。”
江宠的嘴角微微动了动,扯出一个很难看的笑。
他的视线开始模糊。
意识正在飞快地消散。
他想起了那棵老树上的鸟窝。
那里面有半只烧鸡,还有两个馒头。
油纸包得很严实,应该不会凉得太快吧?
公子现在肯定饿坏了。
等那帮人走了,公子一定要找到那个记号啊。
那是咱们以前做牛痘实验用的记号,公子那么聪明,一定能看懂的。
吃了鸡,就有力气了。
有了力气,就能活下去了。
走马灯的最后,江宠想起的是那天在魏国公府,徐景曜把一碗热腾腾的鸡丝粥推到他面前,笑着说:“江宠,趁热喝,还得长个儿呢。”
那时候的粥,真香啊。
可惜,这次的鸡,我吃不上了。
“景曜……”
江宠的嘴唇动了动,却没有发出声音。
“……趁热吃。”
“别……别饿着……”
如果有下辈子。
我不做你的兄弟了。
兄弟是要同生共死的,我这次……食言了,先走了一步。
下辈子,我做你的狗吧。
狗忠诚,狗听话。
只要你不嫌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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