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宠出了草棚,没敢走大路,甚至没敢直着身子走。
脚下的烂泥软得像稀粥,一脚踩下去,烂泥顺着草鞋缝往上涌,冰凉刺骨,还能感觉到有什么小虫子在脚背上爬。
江宠没管。
他现在满脑子只有两件事。
一是别弄出动静。
二是搞点吃的。
那什么土地庙,自然是他编来骗徐景曜的。
这荒郊野岭的,哪有什么庙?
就算有,这现在的处境,神仙自己都顾不上了,哪还有供品留给人吃?
他要去的地方,是前面两里地外的一个小村子。
那是之前在草棚门口瞄到的。
那里有几缕还没散尽的炊烟。
有烟,就有人。
有人,就有粮。
至于那人是老百姓,还是那帮杀人不眨眼的倭寇和叛军,江宠不在乎。
如果是老百姓,他就去讨,讨不到就偷,偷不到就抢。
如果是敌人,那就更好办了。
杀了,拿粮,走人。
这世道,活人总不能让尿憋死,更不能让饿死。
风吹过芦苇荡,发出呜呜的声响,正好掩盖了他踩在烂泥上的声音。
江宠摸了摸肚子。
两天没吃东西,胃里早就空了,这会儿也不叫唤了,就是疼。
那种像是被人揪着胃袋子往死里拧的疼。
但他还能忍。
以前在莫正平那里的时候,为了蹲一个贪官,他在房梁上一趴就是三天三夜,连口水都不喝。
这点饿,比起那时候,不算什么。
可是公子不行。
想到徐景曜那张瘦脱了相的脸,还有肩膀上那个还在流脓的血窟窿,江宠的心就抽抽了一下。
那是个金贵人,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国公少爷。
这辈子吃过最好的饭,睡过最软的床。
现在却跟着自己在泥坑里打滚,连口热乎饭都吃不上。
“我就是条狗。”
江宠在心里骂了自己一句。
钱遵礼那个杂碎说得对。
在徐景曜面前,他江宠就是条狗。
但狗有个好处。
狗不嫌家贫,狗也不怕路黑。
只要主人还在,狗就能豁出命去咬下一块肉来。
……
摸了约莫两炷香的功夫,那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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