书房里,煤气灯将莱昂纳尔伏案的身影投在墙壁上,拉得很长。
看着桌面上散落着几张写满字的草稿,莱昂纳尔陷入沉思,不断回想原本《血字的研究》里“夏洛克·福尔摩斯”与“华生”的初次会面。
这是文学史上的经典,却让莱昂纳尔感到一丝不畅。
原著中,福尔摩斯看到华生,几乎瞬间断定:“我看得出来,你到过阿富汗。”
震撼吗?无疑是的,还给读者留下了悬念
但在后续的《演绎法》一章中,福尔摩斯对这一结论的推理过程却显得有些过于依赖笼统的印象,甚至朋友的预先介绍——“这是华生医生。”
诸如“医务工作者的风度”和“军人气概”的结合,虽然也有道理,但对于看过许多推理经典的莱昂纳尔而言,显然还不够“硬核”,不够有说服力。
一个真正善于推理的侦探,不能太依赖“直觉”,而要靠一步步扎实、可供读者追随和检验的逻辑链条立足。
何况现在的‘华生’,并非久经沙场、成熟稳重的军医,而是一个刚出校门的年轻医学院毕业生,对未来充满迷茫。
莱昂纳尔决定提高这次“见面杀”的推理难度,他重新抽出一张稿纸,蘸饱了墨水
【……斯坦福德笑着为我们做了介绍:“福尔摩斯先生,这位是约翰·华生先生。华生,这位是夏洛克·福尔摩斯先生。”
“你好。”福尔摩斯的态度冷淡而友善,“看得出,外科实习很辛苦,不是吗?还好它已经结束了。不过一个外科医生,沦落在一间二流的诊所……真是浪费人才。”
我大吃一惊,下意识地看向斯坦福德。我的这位老朋友立刻举起双手,连连摇头,示意他绝未向福尔摩斯透露过我的职业和近况。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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