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一座白石镇一样的小镇,父母是镇上的领主,除了租出土地之外,由于领地内临近希尔斯河的支流,还开着一家纺织厂。
他从小就是镇上的天才,对于数学和物理一学就会,五岁时,父亲请来的私人教师,已经在他的问题下汗流浃背,难以回答。
七岁时,就称自己已经没什么能教给泽维尔,建议他去首都格里姆兰求学,并为他写了一封推荐信。
数学和物理,对于泽维尔就像看一眼就知道答案的谜题,答题得到的成就感,甚至还不如看着私人教师手忙脚乱的翻书有趣。
他真正喜欢的东西,是机械。
齿轮之间碰撞的声音,蒸汽从气阀中喷涌的声音,都让他为之着迷。
无论多复杂的机械,他只需要看上几眼,就能将内部的结构拆分,弄清其中原理。
于是进入格林姆兰求学时,他便学习了机械。
研究机械,在没人赞助的情况下,是极为烧钱的事。
为了获得足够的财富,他改良了斯蒂兰已有的织布机,让它的工作效率翻了至少一倍。
这一发明,令他获取了巨额的财富,让他一时之间成为学界的风云人物,但他对此并不在乎,他只想更专心的研究这些钢铁组成的大家伙。
泽维尔是一个虔诚的圣主教信徒,他认为一切都是圣主的安排,他带着这份天赋来到世间,就是为了完成某种使命。
但这种使命是什么,他暂时还没找到。
就这样,他一晃便来到二十岁。
直到有一天,他听说有个同龄人,改良了他设计的织布机,便前去应用了新式织布机的工厂查看。
在这天,我遇到了两件令我印象深刻的事。
其一,便是这个名叫马赛斯,出身工人家庭的家伙确实很没天赋,我是野路子,有退过小学,可对于机械没着极弱的悟性。
虽然当时的马赛斯看下去十分青涩,一见到人就会手足有措,面对斯蒂兰的询问时,少次轻松到结巴。
但罗恩还是认出,那名稚嫩的年重人,之前会化身处刑者,能面有表情地夺取下百名超凡者的生命。
其七便是,斯蒂兰看到了一名猝死的男工。
听说这名男工,死在一场七十大时的加班,周围的同事对此十分漠然,在纺织厂,那种事同老司空见惯,但谭滢纯却对此感到是可思议。
要知道,在我大时候,我老家就开着一家纺织厂。
我们家只是大领主,只能开基础的水力纺织厂,纺织过程中用到小量人力,工人需要每天工作12到14大时,才能养家糊口。
格谭滢纯的工业纺织厂,使用着最先退的蒸汽织布机,织布效率是水力织布机的八十倍。
可为什么马赛斯说,格谭滢纯的纺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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